我用残损的手掌
摸索这广大的土地:
这一角已变成灰烬,
那一角只是血和泥;
这一片湖该是我的家乡,
(春天,堤上繁花如锦幛,
嫩柳枝折断有奇异的芬芳,)
我触到荇藻和水的微凉;
这长白山的雪峰冷到彻骨,
这黄河的水夹泥沙在指间滑出;
江南的水田,你当年新生的禾草
是那么细,那么软……现在只有蓬蒿;
岭南的荔枝花寂寞地憔悴,
尽那边,我蘸着南海没有渔船的苦水……
无形的手掌掠过无限的江山,
手指沾了血和灰,手掌沾了阴暗,
只有那辽远的一角依然完整,
温暖,明朗,坚固而蓬勃生春。
在那上面,我用残损的手掌轻抚,
像恋人的柔发,婴孩手中乳。
我把全部的力量运在手掌
贴在上面,寄与爱和一切希望,
因为只有那里是太阳,是春,
将驱逐阴暗,带来苏生,
因为只有那里我们不像牲口一样活,
蝼蚁一样死……
那里,永恒的中国!
一九四二年七月三日
创作背景
《我用残损的手掌》一诗是戴望舒在1942年7月3日写的。时值抗日战争的中段,1942年4月,诗人在香港参加了抗日救亡运动,被投入监狱,受尽严刑拷打。1942年7月,诗人获保释,摸着自己的遍体鳞伤的身体,联想到祖国的河山何尝又不是如此。作者怀着对外族侵略的痛恨愤慨,对祖国和人民的同情爱怜,饱蘸感慨,于是写下了这如泣如诉的诗篇。
名家点评
散文家、翻译家冯亦代《香港文学》1985年2月号:我昔日和他在薄扶林道散步时,他几次谈到中国的疆土,犹如一张树叶。可惜缺了一块,希望有一天能看到一张完整的树叶。如今他以“残损的手掌”为题,显然这手掌比喻他对祖国的思念,也直指他死里逃生的心声。
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李朝全《诗歌百年经典 (1917-2015)》:这是一首抗战题材的优秀诗篇。诗人对于国土沦丧、生民涂炭的现实饱含忧伤和愤懑,对于坚持抗日的同胞寄予了热切的期望,表达了浓烈的爱国之情。诗人坚信,太阳和春天终将逐去黑暗,中国人永远不愿也不会像牲口、蝼蚁一般地苟活,我们的国家永远不会亡这首诗歌富于感召力和感染力,“残损的手掌”这一意象与破败的国土构成了一种内在的呼应。
暨南大学文学院教授姚新勇《经典诗文三百篇》:戴望舒拥有“雨巷诗人”之雅号,即便是他那一系列向西方现代派学习的诗歌,也大都沿袭了中国诗词的主流传统,细腻柔弱,而且基本是纯美诗歌意境的营造,多多少少给人以阴柔之感。但是这首在抗战期间写于狱中的爱国诗章,却一洗诗人先前之阴柔,代之以深沉、阔大、浑厚。这只无限沧桑、满含深情的残损手掌的象征魅力,绝非那带着淡淡丁香芬芳的雨巷所能比拟的。
赏析
世界上美好的事物,大都具有和谐的、完整的外形,小到一片树叶,大到一座丘山,一座建筑。但是美好的事物会遭到突然的暴力的破坏,合谐的会成为畸形,完整的会沦为残缺。由残缺引起的对于完形的追寻和思慕,正是“残缺美”得以生成的心理机因。
这首诗的构思分为两部分,第一部分写诗人注意和想象中国被沦陷的土地,把无限的痛苦与深切关注的感情都贯注于“残损的手掌”上,作者要摸索那有血和泥灰的祖国广大的土地。超现实的手法表现的是最现实的情感,而且从想象中源起最真实的形象画面。无论是写手掌触到家乡或是祖国南北远近的地方,都感受到意象的具体鲜明和情感的凝聚力度。静的想象中极尽显现动的心态。
第二部分依然是在想象中进行的,作者用“无形的手掌掠过无限的江山”一句,进行转折性的推移,摸到了“那遥远的一角”,那里是“温暖,明朗,坚固而蓬勃生春”,写到这里,诗人以无限的温柔和全力描摹,不怕感情的直抒,加以一连串的比方与明喻,尽情地歌颂和赞美,使爱国主义感情得到升华。
作品对主观的感情,抒情主人公的形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隐匿,将它们寄于一个生活化的形象与相应动作上,即“残损的手掌”和以手掌“摸索”。内心的创痛化为残损的手掌;对祖国的挚爱与对河山沦落的痛惜化为深情的摸索,犹如母亲抚摸着孩子,又像孩子爱抚着母亲。正是通过这既超越现实又非常生活化的形象和动作,作者与现实之间形成了一种审美距离。当“无形的手掌掠过无限的江山”时,当“我用残损的手掌轻抚”时,当“我把全部的力量运在手掌”时,都仿佛是一个灵魂从更高的地方观照,审视着这种苦难、依恋和信念。这样,诗中就出现了两个自我:一个自我是广大的土地上生活的一员,残酷的战争与生活给他一双残损的手掌,他是生活的体验者;另一个自我是中华民族受伤的灵魂,具有普遍性、永恒性,他超越时空,用深邃的目光注视着这历史的一页,既看到苦难,也指出希望和力量。仔细体会后一个自我,还能隐隐感到一丝与作者早期作品相通的神秘主义气息。
这首诗是有鲜明主题的爱国诗,但戴望舒在艺术上还是守住他以想象象征为中心的诗语方式,繁复的意象使抒情带上客观性,在观念与词语联络上既自然又新奇地加深了诗意诗味,依然流动着那深沉舒缓的语调。当然内容的坚实和崇高,情绪的高扬与阔大,语言的明朗与鲜活,这首诗也展示了诗人前进的新走向。
至于诗中两句一韵的不断变化,可以分明地体会出它是如何使感情的流动产生着跌宕,一步一折地加深着感情的力度。戴望舒认为:“诗的韵律不在字的抑扬顿挫上,而在诗的情绪的抑扬顿挫上,即在诗情的程度上。”(《戴望舒诗集·论诗零札》)他还说过似乎与此相矛盾的话:“诗不能借重音乐,它应该去了音乐的成分。”结合《我用残损的手掌》一诗来看,他所追求的不是字面音调曲线所形成的音乐美,而是一种内在情绪的情随意迁的律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