轶事典故
北宋末至南宋,物价飞涨,民不聊生,房租跟着上涨,但劳动力日工资没有同步上涨,数目还是北宋的100文。也就是说,百姓的生活质量绝对下降,降幅厉害。于是,政府开始调控房租。
宣和七年,徽宗下诏,送给京官一项福利,房租降低20%。绍兴二十一年,高宗下诏,从首都到地方,无论公房、私房,房租一律降低一半(《系年要录》)。淳熙八年和嘉定二年,孝宗和宁宗分别下令各地房租降低三分之一(《宋史》)。这些都是按比例的永久性减免房租。
吴自牧《梦粱录》记载,南宋杭州从正月初一开始,公私房租减免3天。4月上旬,皇帝坐车到景灵宫,举行孟夏礼,要求沿路的公私房减免3天房租,租客沾了皇帝的喜气。举凡大型祭祀、祈祷、恩典、考试放榜等,皇帝一高兴,就可能减免公私房租3~15天。因为减免频繁,周密在《武林旧事》里夸耀,那些租客,几乎是白住房子了,幸福指数非常高。
皇帝嘴巴一张,立马减掉房租。租户欢呼雀跃,管公房的店宅务乖乖闭嘴,但出租私房的租公租婆却不服。比如《系年要录》记载,李昌龄这二货,专替将领张俊收房租。张俊和高宗关系莫逆,担任过枢密使,陷害过岳飞。高宗下令减免房租,李昌龄抗拒减租令,坚决不减租。结果朝廷摘掉了李昌龄“武德郎”的官帽子。